濕 熱 試 驗 箱 技 術 條 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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濕 熱 試 驗 箱 技 術 條 件
主題內容與造用範圍
本標準規定了濕熱 試驗箱(以下簡稱“試驗箱”) 的使用條件 ,技術要求 ,試驗方法 ,檢驗規則及標誌 、 包裝 、貯存等要求。
本標準適用於對 電工、電子及其他產品 、零部件及材料進行濕熱試驗的試驗箱 。2 引用標準
GB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誌
GB 2423. 3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試驗規程 試驗 Ca z 恒定濕熱試驗方法
GB 2423. 4 電工電子產品基本環境 試驗規程 試驗 Db :交變溫熱試驗方法
GB 4857. 7 運輸包裝件基本試驗 正弦振動(定額) 試驗方法
GB 5398 大型運輸包裝件試驗方法
ZB N 61012 氣候環境試驗設備與試驗箱噪聲聲功率級 的測定
3 使用條件
3. 1 環境條件
a. 溫度 :15 35 ℃;
b. 相對濕度 :不大於 85 % ; C . 大氣壓 :“ 106 kPa ; d. 周圍無強烈振動 ;
e. 無陽光直接照射或其 他熱源直接輻射 ;
f. 周圍無強烈氣流 。當周圍空氣需強製流動時,氣流不應直接吹到箱體上 z
g. 周圍無強 電磁場影響 ;
h. 周圍無高濃度粉塵及腐蝕性物質 。
3. 2 供電條件
a. 電壓:220 士 22 V 或 380 士 38 V ;
b. 頻率 :50 士 0. 5 Hz 。
3. 3 供水條件
a. 冷卻水
可使用滿足下列條 件的自來水或循環水 : 水溫 :不高於 30 ℃;
水壓 :0. 1 0. 3 MPa 。
b. 加濕用水
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械電子工業部 1 9 8 9 - 0 2 - 2 8 批準 1 9 9 0 - 0 1 - 0 1 實施117GB 1 0 5 86 -8 9當用水與空氣直接接觸的方法加濕空氣時 ,水的電阻率不應低於 500 nm 。
3. 4 負載條件
a.試驗負載可選用電工 、電子及其他產品、零部件及絕緣材料等 ;
b.試驗負載的總質量按在每立方米工作室容積 內放置 50 80 kg 試驗樣品計算 ;
c.試驗負載的 總體積應不大於工作室容積的 1/ 5 ;
d.在垂直於主導風向的任意截麵上 ,試驗負載麵積之和應不大於該處工作 室截麵的 1/ 3 。
4技術要求
產品性能試驗箱按使用性能分為 I、Tl 兩類 ,其性能指標 見表 1。
